•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物业费成本价将按季度公布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0-03-01  /  浏览:9842 次  /  

 为了解决业主对物业费产生疑义的问题,2010年本市将按季度公布物业费成本价,包括物业在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物料和能耗等成本细目和价格标准等。

  今天上午,市住建委召开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会。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本市2010年将加快物业工作的制度创新,着重在透明价格、细化标准和解决纷争等方面努力。

 

  张农科表示,2010年将加快制定物业项目交接技术导则。以小区内共用部位的交接查验为重点,明确划分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在交接查验中解决好前期开发遗留的问题。

  “目前,这个标准已经在部分物业项目中进行试点,通过了专家论证,将以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实施。”张农科表示,各区县和各物业企业都需按照这个规范进行物业项目交接工作。

  同时,本市还将尽快完善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体系,制订技术标准。目前本市已制定下发了一、二、三级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物业收费的透明度,2010年将从新项目开始,引入第三方机构测算物业费初始价格,并将价格形成机制在售楼处公示。张农科透露,目前该机制已经进入实操模拟阶段,一旦成熟将择机推广。

  本市物业制度创新的另外一个“重头戏”是将定期公布物业成本定额造价。张农科表示,物业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成本造价不公开,是业主对物业费产生疑义的重要原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将从2010年适当时候开始,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定额造价,把物业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物料和能耗等成本细目和价格标准公布。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初步方案,并进行了试采集,将由市物业协会每季度公布一次成本造价。

  2010年本市还将推行第三方监理机制。在物业项目收费标准、物业项目交接等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项目上,鼓励第三方介入监理评估,促使物业服务市场更加透明。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大丰房产网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 邮编:224100
客服热线:17798778090 购房交流群:84360580(500人群,中介实名)
网站客服QQ:20474252
苏ICP备18026097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