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丰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城西菜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城西菜场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市区健康路北侧、幸福路南侧、朝阳路东侧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6万㎡,总投资约50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200天
(7)本招标项目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合同价款的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内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5%,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审计结算价款的5%,竣工验收合格满3年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8%,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结清(扣留承包人应维修而未维修由发包人维修发生的费用外)。
(8)履约保证金:本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款的5%,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基础施工完成、回填土回填到位经验收合格无息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的30%,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并经验收合格无息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所剩履约保证金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 标 范 围 |
投资额 |
1 |
大丰市城西菜场工程 |
桩基、土建、安装、智能化、泵房、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约5000万元 |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单项施工合同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该项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获奖时间为2009年1月1日后(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投标时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印章。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融资能力:
①本招标项目融资款为人民币300万元,融资款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帐户,各投标人须凭融资款收据方可参加开标会议。融资款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中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无效。
融资款提交账户:
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丰市支行, 帐号:32001737636052514484
融资款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融资款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融资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②融资款返还期限:融资款自到帐之日起第13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25个月返还本金的3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第37个月返还本金的40%,并支付该部分本金的利息。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融资额利息的利率等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投标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 www.dfzbcg.gov.cn )。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红兵 联系电话:18914699516
地址:大丰市区健康东路82号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