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4-08-19  /  浏览:6771 次  /  

近日,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变化,我市已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该标准从从8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我市职工不管在大丰或者外地有无住房,有无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均按首套房执行规定;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则以二套房规定执行。首套房首付为30%,二套房首付为60%,利率上浮10%。

那么如何界定二套房,那一种情况下又是首套房?如何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单萍萍,她向记者解释道:“首套房就是第一次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而现在的二套房认定更为宽松,不管购房者现有无住房贷款,在大丰或者外地有无房产,只要还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即为二套房,且首付比例不低于60%,利息上浮10%。”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购房者如果购买二套房,那么他能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0万减去首套房贷款。

单萍萍表示,在公积金管理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不多,但他们缴存年限长,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比较高。“一方面这些人对住房公积金贡献度高,另一方面,他们在购房时,根据现行政策能申请到的贷款相对会低一些。此次的新标准对企业职工购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支持力度将加大。”单萍萍说。

公积金贷款凭借低利率、贷款额度高、年限长等优势,一直是不少购房者的首选,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企业职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是相对较少的,这次实施新标准之后,对我市企业职工来说可谓是购房的福音,更多企业职工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不管企业职工是否是大丰本地人,现在只要你在大丰通过公积金购房,最高可贷到房屋总额的80%。”单萍萍说,从8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以来,有不少企业职工打电话前来咨询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情况,也有不少企业职工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

“我打算在港城这边的星湖花园买一套房,方便我上下班工作,但是一直不清楚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于企业职工有哪些要求,前一段时间,我也是听说大丰这个新的标准,向工作人员咨询了具体情况后,8月1日正式提交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上班的黎汉强告诉记者,这次新的标准帮他减轻了不少购房的资金上压力。和黎汉强有相同感慨的还有在辉丰农化工作的沈珏,他告诉记者:“我本来通过商业贷款在香缇雅君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听说实施了新的标准后,把商业贷款转成了公积金贷款,以后每个月还款能省不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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